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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解答

合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知识问答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-01-13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  1、政府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有没有给予补贴?
  答:给予补贴。政府对当年足额缴纳保险费的,给予缴费补贴。每人每年缴费补贴标准为:缴100元补30元、缴200元补35元、缴300元补40元、缴400元补50元、缴500元补60元、缴600补70元、缴700元补80元、缴800补90元、缴900元、1000元补100元、缴1500元、2000元补150元、缴3000元补200元。

  2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能补缴养老保险费吗?政府补贴能享受吗?
  答:可以补缴。(1)合肥市区2012年1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,参保人员年龄在45-60周岁之间的,必须按年缴费,也可以一次性补缴到满15年;(2)缴费期间中断缴费的允许补缴。
  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。

  3、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如何办理?
  答:一是参保人向户口所在的村(居)或乡镇(街道)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补缴申请表;二是乡镇(街道)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资料后,在城乡居保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登记;三是申请人将应补缴的保险费一次性足额存入居保银行卡;四是银行进行划扣缴费。

  4、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可以转移城乡居保关系吗?
  答:参保人员达到养老待遇领取年龄,跨市、县(区)户籍迁移的,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,由原户籍所在地发放城乡居保养老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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